早期常應用於香料、化妝品的皆有記載於其中。
像是Vetivert,有岩蘭草、印鬚芒草兩種翻譯,我們選擇了後者
印鬚芒草作為我們的品項名。
但有些種類沒有收錄在其中,如 Clary Sage、 Marjoram 等等。
我們就參考植物音譯、近似種名稱,並融合自身經驗來命名。
例如:
Clary Sage 當時多產於南歐,其植物外觀相較於鼠尾草,更近似於中國的丹參。
而Marjoram,因我們供應商的地區非英語系,j會發h的音,故我們音譯為
馬荷蘭(英語系翻譯為馬郁蘭)。
這跟Jojoba叫荷荷巴是一樣的道理。很多時候翻譯會參照產區習慣的發音來翻。
可能有人會好奇,
你最早翻譯,為何市場上不是主要流通這個名字呢?
最主要是行銷考量。
在我們商品推出沒多久,
陸續有其他人開始進口。
若用了他人翻譯的名字,
豈不是屈於你之下,間接推崇了你嗎?
於是,
除了常見的品種如薰衣草、鼠尾草等品項之外。
那些不常見的品種在每次各家廠商進口時,
都會另外取一個新名字,翻譯名稱就五花八門、越來越多。
更甚者會出書, 這就像不同流派,加強自己的權威地位。
而為了介紹更多品項,就必須把這些細分的每種學名都翻上一個新名字。
行銷投入的資源越多,這個名字就越容易成為共識。
這些名稱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根據由來,
但沒有太大的意義,
只是方便我們稱呼而已。
為何稱這些名稱為「中文俗名」?
就只是約定俗成,大家這樣講罷了。
若我今天跟廠商、跟消費者說,
從今以後我要把 Clary Sage改稱為克拉里鼠尾草。
而大家也跟著這樣叫、跟自己親朋好友傳播,變成部分人的共識。
那從此克拉里鼠尾草也成為了一個受人流傳、「沒有錯」的中文俗名。
區分品項品種,終究是要看學名與其品種特徵。
爭執這些中文俗名的對錯,
甚至批評他人講的中文俗名「很奇怪」、「那不正確」、「某某老師不是講那個名字」,
是對精油中文命名的方式沒有充分了解,或吸收了偏頗、不正確的知識。
當然,精油引進台灣這麼多年,事到如今若不是冷門的品項,再去另取新名是不符合行銷效益的。
不過至今仍能在各家精油使用的中文俗名之間,窺見當初百家爭鳴的樣貌與脈絡。